关于惩罚
 
 

许多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时候,经常会不由自主地运用自己的“权力”,强迫孩子做事。

 

这种单纯的命令,是在利用父母的权力,而这种权力无非是身份、年龄或体力的差别,孩子当然无法在这些方面去与大人抗争。

 

强迫孩子做事会导致他们用其他的方法来抗争。运用“权力”教育孩子是一种很武断的教育方法,孩子不听你的话,并不是挑战你的权力地位,他们只是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的自主权。

 

要提醒家长们的是,千万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,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。

 

例如,有些父母在看到孩子犯了错误以后,不是打就是骂,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出口气,才算是对孩子进行了教育;还有些父母则对孩子的惩罚没完没了,罚站动辄就是一上午,打孩子会把孩子的屁股打成青一块紫一块;还有一些父母则常会把自己犯下的错误推卸到孩子的身上。

 

这种从身体和心理上无度地折磨孩子,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,也不容易达到教育的目的。

 

 

 

所以,在孩子犯了错误后,家长可以施加不是太过分的惩罚,且这种惩罚不可感情用事。只有在孩子必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时,惩罚才有意义。

 

例如,当孩子打伤了别人的孩子,他就要为打伤孩子赔礼道歉;如果孩子故意毁坏了东西,就得从他的零花钱中扣除损失,或者罚他额外做家务,以抵偿损失。

 

父母这样做的目的,并不是为了泄父母心中的恶气,而是为了加深孩子的印象,使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而且要努力去改正这些错误,否则就会受到惩罚。